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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適合對象:📌招訓對象:一、第一類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配偶、子女及遺眷)、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及屆退志願役官兵。二、高中、職(含)以上。三、年滿18歲以上。
📌訓練日期:115年03月30日 ~ 115年04月24日。(若遇人數不足本校保留不開班或延期之權利)
📌上課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8:30~17:30(依課表安排)
📌課程內容:
01.長期照顧服務願景與相關法律基本認識 2小時
02.照顧服務員功能角色與服務內涵 2小時
03.照顧服務資源與團隊協同合作 2小時
04.認識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與服務技巧 4小時
05.認識失智症與溝通技巧 2小時
06.認識家庭照顧者與服務技巧 2小時
07.原住民族文化安全導論 3小時
08.心理健康與壓力調適 2小時
09.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 1小時
10.身體結構與功能 2小時
11.基本生命徵象 2小時
12.基本生理需求 2小時
13.疾病徵兆之認識及老人常見疾病之照顧事項 2小時
14.急症處理 2小時
15.急救概念 2小時
16.感染管制及隔離措施 1小時 |
17.居家用藥安全 1小時
18.意外災害的緊急處理 1小時
19.臨終關懷及認識安寧照顧 2小時
20.清潔與舒適協助技巧 6小時
21.營養膳食與備餐原則 2小時
22.家務處理協助技巧 1小時
23.復能及支持自立與輔具運用 4小時
24.(實作)基本生命徵象 1小時
25.(實作)急救概念 2小時
26.(實作)清潔與舒適協助技巧 2小時
27.(實作)營養膳食與備餐原則 1小時
28.(實作)復能及支持自立與輔具運用 2小時
29.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 2小時
30.臨床實習課程 30小時
31.性別平等 3小時 |
📌參訓資格:
一、榮民(眷)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現役或屆退志願役官兵請參閱第十三項說明)。
二、戰訓或因公殞命,或服現役十年以上死亡軍人之遺族。但服現役十年以上軍人,係因服用酒類、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施用毒品、犯罪自殺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致死者,不包括之。
三、上列人員需年滿18歲以上。
四、參加年度職訓(含職訓中心職訓及委外訓練),以不超過二次為原則,各職類同一班隊,參訓者及其眷屬(具退除役官兵身分亦同)以一人參訓為原則。
五、為使政府有限職訓資源發揮最大功效,以免費參訓四次為限(以職訓中心職訓及委外訓練合併計算次數)。自第五次起,視班隊缺額情形,錄訓後酌收百分之二十訓練費用,收費標準以該班隊決標價除以計畫招訓人數計價。
六、凡於公務機關、學校任職,具有第一類退除役官兵(眷屬)、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國軍戰訓或因公殞命人員遺族身分之公務員、教師,請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規定辦理進修。
七、退除役官兵於錄審會議召開前,自行或經委託機構協助完成面試,取得用人單位僱用承諾書(請向本中心索取),得優先參訓,不受錄訓順序限制。
八、報名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自最近一次結訓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訓:
(一)已達二次參訓,且訓後三個月內均無就業效果或求職紀錄。
(二)已通知錄取並經聯絡確定(繳交保證金)後,未辦理報到。
(三)結訓(業)成績不合格或訓後無故未參加檢定。
(四)退除役官兵經上列第七條規定錄訓,訓後未按承諾就業。
九、報名對象歷次參訓期間因下列情形退訓者,自退訓日起一定期間內不得參訓:
(一)逾規定請假時數者:一年內不得參訓。
(二)逾規定曠課時數者:二年內不得參訓。
(三)行為不端而遭退訓者:五年內不得參訓。
十、第八項及第九項管制報名之參訓歷史統計範圍,以參加本會職訓、委外訓練課程為限。
十一、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輔導之退除役官兵,除就醫外,合於就業、就養、就學之規定者,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爰凡接受本會就學或就養安置者,不得參加公費之職技訓練。惟訓額仍有餘裕時,得報名全額自費參訓。
十二、凡已擁有技能檢定證照或訓練合格證書者,不得再報名參加與證照(書)相同課程之班隊受訓,經查獲即予退訓並要求賠償訓練費用。
十三、現役或屆退志願役官兵參加訓練課程,相關作業請依國軍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措施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十四、為免受訓資源浪費,參訓學員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3,000元,完成訓練並參加相關證照檢定考試後無息退還。
📌就業方向:養護中心、護理之家、居家服務、醫院一對一照顧、日間照顧、家庭托顧…等。
📌體檢項目:3個月內新進勞工體檢。
(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 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尿蛋白及尿潛血檢查。
(5)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上課地點:
地址: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弘光科技大學)
📌實習地點:
地址:臺中市沙鹿區大同街5之2號(光田護理之家-長青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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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及繳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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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繳費方式: 📌報名方式:
請點選以下連結進入報名
https://eis.vac.gov.tw/ClassSearch/Result?CLASS_ID=30272003&CONTROLLERNAME=ClassSearch
📌訓練費用:
參訓學員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3,000元,
完成訓練並參加相關證照檢定考試後無息退還。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個人資料特定目的範圍變更需求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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